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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醫療中心
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實務指南

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是一套以集中方式提供壓縮空氣及/或真空抽吸的系統,並包括連接到牙科手術椅的供應來源及管道分配裝置。系統旨在提供安全、方便且具有成本效益的壓縮空氣及/或真空抽吸供牙科人員使用,並確保病人及工作人員安全。此系統不適用於可移動的壓縮空氣設備、可移動的抽吸設備、組成設有壓縮機或真空泵的專屬牙科手術椅的局部設備及用以配合其空氣儀器的內部連接管道。

許多牙科日間醫療中心都需要利用壓縮空氣推動牙科儀器運作以及利用真空系統移除操作過程中的液體及碎屑。如日間醫療中心已安裝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持牌人可參閱《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2023年版)》附件 III(即《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指引》)作為該系統設計及安裝的一般性指引。為便利日間醫療中心的準申請人以及現有日間醫療中心熟悉該系統的主要構成,本辦公室已編撰《日間醫療中心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實務指南》及相關小冊子,以概述該系統的設計、安裝、操作及保養的重要注意事項,包括各種應該和不應該(DOs and DON'Ts)例子,以協助業界提供安全有效的醫療服務。

以下指南只提供一般資料供參考使用,並應與《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2023年版)》、其他相關條例、規例及守則一併閱讀。

  1. 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的製造、貯存、供應及使用須符合所有相關法定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條例及其附屬規例和實務守則之規定:
    (a)《危險品條例》(第295章);
    (b)《消防條例》(第95章);
    (c)《電力條例》(第406章);及
    (d)《鍋爐及壓力容器條例》(第56章)。
  2. 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的設計及安裝須符合國際認可的醫療標準,例如《Health Technical Memorandum (HTM) 2022 – Supplement 1 (2003 edition) – Dental compressed air and vacuum systems》或同等標準。
1. 一般要求

委聘機械界別或屋宇裝備界別的註冊專業工程師簽發證明書,證明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的設計及安裝符合《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2023年版)》(附件 III)內的建議規格和標準。
(符合規格證明書範本)

為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的機組及設備提供備用設備,並接駁至後備電源,以確保系統在正常及應急情況下均持續及安全地運作。如無法為機組及設備提供備用設備或後備電源,須制定緊急應變政策以確保病人在應急情況下的安全。
例子:設有備用設備及機組 (一用一備)

為全新安裝、加建或改動現有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進行測試和校驗。 測試例子:
(a) 系統功能測試;
(b) 交叉連接測試;
(c) 泄漏測試;
(d) 流量測試;
(e) 壓力測試;
(f) 安全閥測試;
(g) 警告系統測試;及
(h) 氣體質素測試。

使用足以應付牙科儀器安全操作所需要的氣體流量和壓力的機組。 壓縮機技術規格的例子(列明可支援的牙椅數量、氣體流量和壓力等資料):
2. 牙科壓縮空氣系統

於牙科壓縮空氣系統下游安裝細菌過濾器。
例子1:
大型系統的細菌過濾器

例子2:
小型系統的細菌過濾器

提供特定氣體測試點方便進行氣體質素測試。
3. 牙科真空系統

將牙科真空系統的排氣口設於建築物外,並遠離進風口和可開啓的窗戶。如排氣口無法設於建築物外,排氣管道須設有符合下列要求或生產商建議的過濾器:
  • 以dispersed oil particulate (DOP)測試為0.01微米粒子提供不少於99.9999%過濾效率、達到《EN 1822》標準的U16等級或同等標準;及
  • 去除系統產生的異味。

良好安裝例子:
排氣口設於建築物外及設有細菌過濾器

過濾器例子

為牙科真空系統安裝分隔器。
例子:系統設有分隔器可以分隔空氣和水

將設備安裝於缺乏通風及維修空間的位置。
  •                 

沒有妥善保存測試紀錄、操作保養手冊及竣工圖。

沒有為牙科壓縮空氣系統設計安裝乾燥器、分隔器及細菌過濾器。
乾燥器、分隔器及細菌過濾器一般可於購置壓縮機時一併選配

將沒有安裝分隔器的牙科真空系統排氣管直接接駁至排水管道。

將沒有安裝合適過濾器的牙科真空系統排氣口設於建築物內。

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須妥善操作及保養,以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定要求,並參考國際認可的醫療標準所提供的指引,例如《HTM 2022 – Supplement 1 (2003 edition)》或同等標準、製造商的建議及業界的良好做法。

  • 制定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的操作及保養時間表。

  • 參考國際認可的醫療標準,以制定合適的時間表進行一般性的維護操作,例如:

清洗大型粒子過濾網
  •       
每日 / 按製造商建議
  •       

關閉壓縮機
(適用於小型系統)
每日 / 按製造商建議

清理壓縮機空氣容器及乾燥器的排水瓶 / 盤
(如適用)
每日 / 按製造商建議

檢查潤滑油油位
(如適用)
每星期 / 按製造商建議

清空壓縮機空氣容器
(適用於沒有配置自動排水系統的空氣容器)
每星期 / 按製造商建議
  • 參考國際認可的醫療標準,以制定合適的時間表安排服務供應商定期進行維修保養,例如:

更換過濾器
  •       
每年 / 按製造商建議
  •       

測試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的性能 每年 / 按製造商建議

進行氣體質素測試 每年 / 按製造商建議

更換分隔器 按製造商建議

由委任檢驗師檢驗空氣容器與其配件及附件 按《鍋爐及壓力容器條例》(第56章)要求
  • 妥善保存維修紀錄,維修紀錄表應備存以下主要資料:

日期及時間

工作性質 (例如定期保養或緊急維修)

設備資料 (例如設備編號,序列號,型號等)

工作內容

設備狀況

已更換零件 (如適用)

維修承辦商/人員資料
  • 與專門承辦商達成緊急維修服務安排。
  • 定期對牙科壓縮空氣系統進行氣體質素測試,測試應參考國際認可的醫療標準氣體質素參數,包括但不限於油分、水分、微粒、氧氣、氮氣、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及二氧化氮。
  •                 

氣體質素測試
氣體質素測試服務提供者參考名單:
  1. 香港認可處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HOKLAS)認可的機構;
  2. 發展局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蒸汽及壓縮空氣裝置) (名冊內有專門為供應及裝置醫療氣體系統的承造商)。

免責聲明:
上述的名單並非詳盡無遺,而且只供參考。名單是由政府部門、私營專業學會/聯會/工會所編製、備存和提供,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沒有參與其編製,亦不會對有關名單的不準確之處,或超連結產生的錯誤或不完整資料,或因有關名單所載有關人士的資料或其表現而引致或所涉及的損失或損害負責。有關名單載錄的人士/公司,不應視為已獲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認許或推薦。醫療機構負責人須負責自行評估名單所載一切資料的真確性;如對有關名單相關事宜有所疑問,應聯絡相關機構。

電子版本的小冊子連同實用資訊亦可供下載:

牙科壓縮空氣及真空系統小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