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医疗机构条例》(《条例》)(第633章)于2018年11月30日刊宪,为香港私营医疗机构引入新的规管制度。《条例》下,有注册医生及/或注册牙医执业的私营医疗机构必须领有牌照或豁免书。政府已按不同私营医疗机构类型的风险程度,分阶段实施《条例》。政府将于2025年10月13日起开始接受诊所牌照的申请及豁免书的发出要求。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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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 (星期五) | 下午3时至4时30分 | 网上简介会 |
2025年7月18日 (星期五) | 下午2时30分至4时 | 九龙南昌街382号公共卫生检测中心1楼展览厅 |
2025年9月19日 (星期五) | 下午3时至4时30分 | 网上简介会 |
《私营医疗机构条例》(《条例》)(第633章)于2018年11月30日刊宪,为香港私营医疗机构引入新的规管制度。《条例》下,有注册医生及/或注册牙医执业的私营医疗机构必须领有牌照或豁免书。政府已按不同私营医疗机构类型的风险程度,分阶段实施《条例》。政府将于2025年10月13日起开始接受诊所牌照的申请及豁免书的发出要求。
本简介会旨在介绍《条例》的实施情况,以及有关申请诊所牌照和要求发出小型执业诊所豁免书的安排。
简介会免费参加。以上简介会的座位/名额有限,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分配。
如欲登记参加2025年6月13日的网上简介会,请于2025年5月30日或之前填妥及递交 登记表(只备英文版)并电邮至drleo@dh.gov.hk。如有查询,请致电2631 1782(牙科规管及执法办公室)。
(注意:请以电子方式填妥报名表。手写数据的报名表可能无法成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