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医疗机构条例》(《条例》)(第633章)于2018年11月30日刊宪,为香港私营医疗机构引入新的规管制度。《条例》下,有注册医生及/或注册牙医执业的私营医疗机构必须领有牌照或豁免书。政府已按不同私营医疗机构类型的风险程度,分阶段实施《条例》。政府于2025年10月13日起接受诊所牌照的申请及豁免书的发出要求。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报名截止日期 |
|---|---|---|---|
| 2026年6月11日 (星期四) | 下午3:00 – 4:00 | 网上简介会 | 2026年6月9日 (星期二) |
《私营医疗机构条例》(《条例》)(第633章)于2018年11月30日刊宪,为香港私营医疗机构引入新的规管制度。《条例》下,有注册医生及/或注册牙医执业的私营医疗机构必须领有牌照或豁免书。政府已按不同私营医疗机构类型的风险程度,分阶段实施《条例》。政府于2025年10月13日起接受诊所牌照的申请及豁免书的发出要求。
诊所牌照申请巡查的预备
简介会免费参加。请填写及递交网上登记表格(额满即止)。如有查询,请致电3107 8451(私营医疗机构规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