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條例》)(第633章)於2018年11月30日刊憲,為香港私營醫療機構引入新的規管制度。《條例》下,有註冊醫生及/或註冊牙醫執業的私營醫療機構必須領有牌照或豁免書。政府已按不同私營醫療機構類型的風險程度,分階段實施《條例》。政府於2025年10月13日起開始接受診所牌照的申請及豁免書的發出要求。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截止登記日期 |
|---|---|---|---|
| 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 下午3:00 – 4:00 | 網上簡介會 | 2026年5月4日(星期一) |
| 2026年6月3日(星期三) | 下午3:00 – 4:00 | 網上簡介會 | 2026年6月1日(星期一) |
| 2026年7月8日(星期三) | 下午3:00 – 4:00 | 網上簡介會 | 改為特別網上簡介會 |
| 2026年8月5日(星期三) | 下午3:00 – 4:00 | 網上簡介會 | |
| 2026年9月2日(星期三) | 下午3:00 – 4:00 | 網上簡介會 | |
| 2026年10月7日(星期三) | 下午3:00 – 4:00 | 網上簡介會 |
《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條例》)(第633章)於2018年11月30日刊憲,為香港私營醫療機構引入新的規管制度。《條例》下,有註冊醫生及/或註冊牙醫執業的私營醫療機構必須領有牌照或豁免書。政府已按不同私營醫療機構類型的風險程度,分階段實施《條例》。政府於2025年10月13日起開始接受診所牌照的申請及豁免書的發出要求。
本簡介會旨在介紹《條例》的實施情況,以及有關申請診所牌照和要求發出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