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條例》)(第633章)於2018年11月30日刊憲,為香港私營醫療機構引入新的規管制度。《條例》下,有註冊醫生及/或註冊牙醫執業的私營醫療機構必須領有牌照或豁免書。政府已按不同私營醫療機構類型的風險程度,分階段實施《條例》。政府於2025年10月13日起接受診所牌照的申請及豁免書的發出要求。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報名截止日期 |
|---|---|---|---|
| 2026年6月11日 (星期四) | 下午3:00 – 4:00 | 網上簡介會 | 2026年6月9日 (星期二) |
《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條例》)(第633章)於2018年11月30日刊憲,為香港私營醫療機構引入新的規管制度。《條例》下,有註冊醫生及/或註冊牙醫執業的私營醫療機構必須領有牌照或豁免書。政府已按不同私營醫療機構類型的風險程度,分階段實施《條例》。政府於2025年10月13日起接受診所牌照的申請及豁免書的發出要求。
診所牌照申請巡查的預備
簡介會免費參加。請填寫及遞交網上登記表格(額滿即止)。如有查詢,請致電3107 8451(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