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醫療中心持牌人應向衞生署署長申請更改日間醫療中心服務/資料。
更改資料
- 修訂日間醫療中心、持牌人、授權合夥人、公司/團體授權代表 或 醫務行政總監的名稱 或 聯絡資料
- 更換授權合夥人、公司/團體授權代表 或 醫務行政總監
- 合夥人退出
更改服務
- 更改日間醫療中心牌照上列明的服務規模或範圍
- 更改日間醫療中心牌照附表所列明的服務在處所的位置
- 日間醫療中心處所的改動,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改動 –
- - 增設、變更或完善關鍵醫護區的配電系統、特殊通風系統或醫療氣體管道系統
- - 更改提供臨牀或臨牀支援服務房間的原有間隔,如裝修
- - 更換用水處理及輸送系統(供血液透析服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