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申請更改醫院服務/資料
> 申請更改醫院服務/資料

申請更改醫院服務/資料

何謂更改醫院服務/資料?
醫院持牌人應向衞生署署長申請更改醫院服務/資料。

更改資料
  • 修訂醫院、持牌人、持牌人授權代表 或 醫務行政總監 的名稱 或 聯絡資料
  • 更換持牌人授權代表 或 醫務行政總監
  • 修訂醫務顧問委員會成員名單

更改服務
  • 更改醫院牌照上列明的服務規模或範圍
  • 更改醫院牌照附表所列明的服務在醫院的位置
  • 醫院處所的改動,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改動 –
    1. - 增設、變更或完善關鍵醫護區的配電系統、特殊通風系統或醫療氣體管道系統
    2. - 更改提供臨牀或臨牀支援服務房間的原有間隔,如裝修
    3. - 更換用水處理及輸送系統(供血液透析服務使用)
  • 擴建醫院大樓或重建現有醫院大樓
如何申請牌照
  1. 申請前請細閱私家醫院實務守則、 申請指引、申請表及所有相關表格和文件
  2. 透過e-Licensing填寫申請表
  3. 簽妥申請表和相關聲明書 (如適用)
  4. 預備所有證明文件
  5. 使用電子方式 或 紙本方式提交(3)和(4) 項的文件至衞生署
  6. 在一般繳費單上列明的限期或之前繳交申請費 (如適用)。繳費方法已於一般繳費單上列明
費用
費用
(HK$)
擴建醫院大樓或重建現有醫院大樓,以致增加數目如下的病牀 –
- 不多於200張 426,000
- 201 至500張 605,300
- 多於500張 755,900
醫院更改服務,以更改醫院的機構服務,而病牀數目不變 20,250
醫院更改服務,以更改醫院的機構服務,而病牀數目變動幅度如下
- 不多於25張 20,250
- 26至50張 24,750
- 多於50張 29,750
對牌照的修訂(不屬以上項目者) 365
牌照的有效期限

維持原有的牌照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