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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程系统服务提供者参考资料

服务提供者参考名单:工程承建

由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就医疗工程系统备存的服务提供者名单。

工程承建商承办医疗工程系统工程
进行医疗工程系统安装/透过该类服务提供者委聘注册专业工程师
1发展局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在连结网页所显示的工程类别选项中选择以下类别)
  • 空调装置
  • 电气装置
  • 蒸汽及压缩空气装置(名册内有专门为供应及装置医疗气体系统的承建商)
2建筑承建商承办医疗机构一般建筑工程或小型工程(如拆除丶改动及加建工程等)
注:
1 根据发展局制定的承建商管理手册,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建商在特定的注册组别须委聘至少1名合资格的工程师,进行相关工程服务。
2 有关屋宇署规管的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可参考屋宇署对小型工程的定义及订明小型工程的不同级别和性质。

免责声明:
上述的名单是由政府部门丶专业学会/联会丶或工会所编制丶备存和提供,私营医疗机构规管办公室没有参与其编制,亦不会对有关名单的不准确之处,或超连结产生的错误或不完整数据,或因有关名单所载有关人士的数据或其表现而引致或所涉及的损失或损害负责。有关名单载录的人士/公司,不应视为已获私营医疗机构规管办公室认许或推荐。医疗机构负责人须负责自行评估名单所载一切数据的真确性;如对有关名单相关事宜有所疑问,应联络相关机构。